2020宝鸡今冬供暖缴费标准、时间,复热/停热……宝鸡购房网
2020-08-06 08:37 网络
时光一去不复回
往事只能回味
8月7日就立秋了
提前关注暖气吧
尊敬的热用户:
市热力公司2020-2021供热年度收费工作已经正式启动。为保证今冬正常供暖,给您提供优质供暖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供热缴费
1.缴费标准:根据宝鸡市原物价局《宝市价价发[2011]38号》文件规定,居民类用热价格22元/平方米·采暖季,其中20.4元/平方米·采暖季为采暖费,1.6元/平方米·采暖季为换热站运行费用;非居民类用热价格30元/平方米·采暖季,其中28.4元/平方米·采暖季为采暖费,1.6元/平方米·采暖季为换热站运行费用;低保户用热价格13.38元/平方米·采暖季,其中11.78元/平方米·采暖季为采暖费,1.6元/平方米·采暖季为换热站运行费用。
2.缴费时间:2020年8月1日至10月31日。如未按时缴费市热力公司将收取相应的违约金。
3.缴费方式:①持卡用户可通过“宝鸡热力”微信服务号、支付宝“生活缴费”、陕西信合、浦发银行、华夏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方式进行缴费。②非持卡用户由小区管理单位统一收费。③低保户应持《低保证》、本年度《低保金领取存折》*新支取记录、户口本、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以及本人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证明,到市热力公司新建路客服中心办理减免手续后再缴费。
二、复热/停热
1.申请时间:用户申请恢复用热或停热,应于2020年9月30日前提出并办理相关手续。
2.办理方式:持卡和非持卡用户可通过“宝鸡热力”微信服务号、市热力公司新建路客服中心申请办理恢复用热或停热。
3.上供热年度停热用户,如本供暖年度不需要用热,无需再办理停热手续。
4.市热力公司对2020年9月30日前申请恢复用热或停热的用户免费上门拆装,9月30日后全市供热管网注水运行,为确保管网运行安全,不予受理恢复用热和停热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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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在2020年9月30日前全额缴纳2020-2021供热年度采暖费的热用户,可获取每户20元的微信红包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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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
方式一:微信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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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宝鸡热力”微信服务号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宝鸡热力”微信服务号,也可在微信公众号中搜索“宝鸡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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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宝鸡热力”微信公众号菜单栏“业务办理——供热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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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分组”,输入热力信息编码即可缴费
方式二:支付宝缴费
登录支付宝——“全部”
选择便民生活——点击“生活缴费”
选择“暖气费”
选择“分组”,输入热力信息编码即可缴费
方式三:银行缴费
陕西信合:银行网点柜台、手机银行、自助存取款机缴费;
浦发银行:银行网点柜台、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助缴费机、智能pos机缴费;
建设银行:银行网点柜台、银行网点自助缴费机、建行陕西分行网上银行、建行陕西分行电子银行微信公众号缴费;
华夏银行:银行网点柜台、自助服务机缴费;
工商银行:银行网点柜台、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融E行客户端)、自助服务机缴费;
方式四:客服大厅缴费
各热用户可前往新建路东段金陵东新村7号(金陵小学东校区对面)热力客服大厅,通过柜台、自助缴费一体机完成缴费。
发票领取
1.直缴用户通过“宝鸡热力”微信服务号完成缴费后,可在“个人中心”领电子票模块选择“微信缴费取票”直接领取电子发票。
2.直缴用户通过“支付宝”完成缴费后,可在直接搜索打开“热付通”小程序,点击领电子票模块选择“小程序缴费取票”直接领取电子发票。
3.直缴用户通过银行网点柜台、自助缴费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缴费后,可通过银行缴费凭证(电子缴费凭证)上的取票码,在“宝鸡热力”微信服务号“个人中心”领电子票模块选择“取票码取票”获取电子发票。
4.完成缴费的直缴用户也可前往宝鸡热力客服大厅自助缴费一体机查询打印电子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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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集中供热采暖费收费标准
·居民类终端热价为22元/㎡·采暖季
·非居民类终端热价为30元/㎡·采暖季
以上价格均包含换热站运行费用(1.6元/㎡·采暖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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