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楼市月报:7月房企融资541.16亿元,环比上升126.9%
2023-08-23 17:17 购房网
7月房企融资共计人民币541.16亿元,环比上升126.9%
2023年7月,同策研究院监测的40家典型上市房企共完成融资金额折合人民币共计541.16亿元 ,环比上升126.9%。
7月债权融资中,公司债为本月融资总额第一,海外银团贷款位居第二
债权融资中,本月排在融资总额第一位的是公司债。本月万科、招商蛇口、华发股份、宝龙发债,共发生8笔公司债,融资总额118.99亿元,占比21.99%,环比上升283.83%。其中,宝龙地产为针对就债券的交换要约。
债权融资中,位居第二的是海外银团贷款。本月共发生7笔,分别来自越秀、中骏、碧桂园,期限1-3年不等,融资总额89.03亿元,占比16.45%,环比上升2181.77%。
债权融资中,位居第三的是其他债权融资。融资总额87.46亿元,占比16.16%,环比上升110.55%。本月共发生9笔其他债权融资,融资方式包括向金融机构借款、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股东借款等融资手段。
7月房企融资以人民币为主,房企融资利率范围为2.45%-8%
本月,40家房企股权融资金额为165.72亿元,占总融资金额比重为30.62%,环比上升3281.94%(上月股权融资总额4.9亿元)。其中,境内再融资金额为89.28亿元,海外配股融资金额为76.45亿元。
本月境内再融资共发生1笔,为招商蛇口发行新股,以购买资产。本月海外配股融资共发生1笔,为越秀供股9.29亿股,每股股价9港元,共融资83.60亿港元,折合人民币76.45亿元。继上月部分房企定增计划获得证监会通过,注册审批成功后,本月招商蛇口增发购买资产已完成变更登记,新增股份于7月20日上市,标志“第三支箭”股权融资的真正实质落地。
7月,房地产融资政策维持宽松,整体融资金额增加,环比上涨,趋势出现回弹。其中,国央企仍是融资主力,民企中碧桂园、中骏、滨江等房企获一定融资,多数房企资金压力不减。虽然“保交楼”政策在持续推进中,但在近期市场低迷的状态下,对现存非出险房企而言仍是巨大考验。
中共中央政治局重新定调楼市,直指供求关系已变化
7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其中对于房地产的表述出现较大幅度的更新。
会议指出,要切实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积极推动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盘活改造各类闲置房产。
会议明确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2022年,人均住房面积明显提升,居民基本住房需求已经得到满足,房地产市场已经进入新房见顶后的回落阶段。
住建部、发改委等七部发布通知,部署各地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实施
7月1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关于扎实推进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
一、围绕三大重点进行改造
《通知》明确,要扎实抓好“楼道革命”、“环境革命”和“管理革命”等3个重点,对拟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开展全面体检,找准安全隐患和设施、服务短板。
二、加强适老化及适儿化改造
《通知》要求,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顺应居民美好生活需要,结合改造因地制宜推进小区活动场地、绿地、道路等公共空间和配套设施的适老化、适儿化改造,加强老旧小区无障碍环境建设。
三、合理安排改造计划,形成长效机制
《通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研究建立住宅小区“体检查找问题、改造解决问题”机制,探索建立房屋养老金和保险制度,解决“钱从哪里来”问题,形成住宅小区改造建设长效机制。
《通知》要求,要牢牢抓住让人民群众安居这个基点,以努力让人民群众住上更好房子为目标,从好房子到好小区,从好小区到好社区,从好社区到好城区,聚焦为民、便民、安民,持续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精准补短板、强弱项,加快消除住房和小区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城镇老旧小区和社区居住环境、设施条件和服务功能,推动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社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金融16条部分延期,进一步缓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压力
7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延长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政策期限的通知》(以下称《通知》),对2022年11月份出台的房地产“金融16条”中的部分政策进行延期。
一、对于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
在保证债权安全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与房地产企业基于商业性原则自主协商,积极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促进项目完工交付。2024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可以允许超出原规定多展期1年,可不调整贷款分类,报送征信系统的贷款分类与之保持一致。
二、对于商业银行
按照《通知》要求,2024年12月31日前向专项借款支持项目发放的配套融资,在贷款期限内不下调风险分类;对债务新老划断后的承贷主体按照合格借款主体管理。对于新发放的配套融资形成不良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已尽职的,可予免责。
该《通知》的出台将缓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压力,有助于降低金融机构风险敞口,维护房地产和金融市场平稳运行,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信心和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