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顺口区人才公寓正在申请中,申请指南在这里
2020-03-26 09:33 半岛晨报
各位旅顺的高校毕业生们注意啦
旅顺口区人才公寓
正在申报中!
*后2天了
符合条件的赶紧申报吧!
申请条件
1.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之日距毕业未满 5 年(即毕业日期为 2015 年 3 月 30 日以后)的高校毕业生;或在我区企业一线生产、操作岗位上直接从事技能性工作,具有国家四级及以上职业资格,年龄不超过 30 周岁的技能人才;或自主创业人员;
2. 本人及其配偶在旅顺口区(含旅顺开发区)无住房;
3. 人才所在单位的工商注册地、财税缴纳管理地均在旅顺口区内(含旅顺开发区);
4. 与本区用人单位签订 1 年及 1 年以上劳动合同;
5. 具有在本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6. 人才公寓优先保障中央和省"百千万人才计划"、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特殊津贴"、特殊专家学者的入住需求。
7. 本人及其配偶未享受过旅顺口区新就业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即租、购房补贴)和旅顺口区人才住房相关政策;
申请材料
1.《旅顺口区人才公寓租赁住房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人才公寓租赁申请汇总表》纸质版一份,均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2. 单身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未婚声明并签字;已婚申请人提供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簿复印首页及本人页。
3. 高校毕业生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备案表须在有效期内,即通过二维码可扫描验证);专业技术人才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审批表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技能人才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 申请人有效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 旅顺口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一份(二维码可扫描验证),加盖公章;
6. 申请人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7. 自主创业申请人需正常经营六个月及以上时间,并提供就业创业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公寓标准及费用
人才公寓位于旅顺口区革新街 57 号,入住人员承租标准是博士免费入住,硕士 100 元 / 月,本科 150 元 / 月;国家四级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承租标准 150 元 / 月,国家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承租标准 100 元 / 月。
其中,水、电、取暖费、物业费、宽带、数字电视等费用由人才个人承担。保障期*长 5 年。
认定程序
用人单位对申请人的申请条件进行逐项审核,初审通过后,对申请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后将纸质版材料及申请表电子版提交旅顺口区人才服务中心。
申请时间
2020 年 3 月 17 日 -3 月 27 日
8:00-11:00,13:00-16:00
(请电话预约时间后前来办理)
地 址
旅顺口区长江路 148 号 508 室、510 室
联系人
牛敬涵,章程
邮 箱
lsrcfwzx@163.com
特殊要求
疫情防控期间,请用人单位人事统一报送资料,资料准备齐全保证一次办理完毕,提前电话预约办理时间,避免人员集聚,办理人须满足隔离期要求,戴好口罩,谢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
之前申请过人才住房补贴的
是不能同时享有人才公寓的
不过如果你没申请上住房补贴
那就赶紧申请人才公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