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新港镇碉楼社区土地利用规划(2017-2020年)
2019-08-14 10:03 购房网
东源县新港镇碉楼社区土地利用规划(2017-2020年)
《东源县新港镇碉楼社区土地利用规划(2017-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于2019年7月25日经东源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批准文件:《东源县人民政府关于东源县新港镇碉楼社区土地利用规划(2017-2020年)的批复》(东府函〔2019〕94号)。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有序推进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7〕123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12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规划》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规划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农村土地利用供给的精细化管理,在村域空间内统筹安排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促进农村土地规范、有序和可持续利用,按照国家和广东省对村土地利用规划的工作部署,依据《河源市东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在东源县人民政府统一部署下,由新港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完成《东源县新港镇碉楼社区土地利用规划(2017-2020年)》。
二、规划范围和期限
本次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范围为碉楼社区行政区内的全部土地,总面积为110.0609公顷,规划期限为2017-2020年。
三、规划内容
合理划分村域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和建设空间,明确村域开发保护格局;划定村镇建设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更好地落实镇级规划空间管控任务,以《河源市东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为基础,结合*新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及村域发展规划等因素,确定规划期内碉楼社区土地利用主要指标。
规划至2020年,碉楼社区村庄建设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为1.2968公顷,户均宅基地用地规模控制在120平方米/户以内,人均村庄建设用地控制在80平方米/人以内。
四、公告时间
公告期自即日起7天,即8月12日至8月19日。
五、公告方式和地点
在东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同时在新港镇人民政府及碉楼社区居委会公示栏张贴公告。
东源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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