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新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2022-05-18 10:08 购房网
5月16日,据广东省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消息,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简称《通知》)。
《通知》对申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业务予以进一步明确。此外,对于限购政策,满足惠阳区和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合理住房需求,不再纳入限购重点片区。
《通知》要求各县(区)住建、房管局(中心)、各房地产企业、各商业银行要大力支持职工购买预售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减轻购房职工家庭支付首付款资金压力,更好满足购房职工合理住房需求。
对于提取额度,购房职工(含共有产权人)及配偶累计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认购书》约定的首付款;如购房合同存在其他非直系血亲的共有产权人,有划分产权比例的,按约定比例提取;没划分产权比例的,按人数比例均分。
《通知》提到,购房职工(含共有产权人)及配偶可先向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但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惠州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含预售房和现房)。(二)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企业、购房职工(含共有产权人)及配偶共同签署《购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承诺书》。
《通知》还强调,加强部门协同,深化信息共享集成,优化业务流程,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发证”。鼓励房地产业协会开展“三天无理由退定”“安居惠州、放心购房”倡议活动,为居民购房提供便利条件。鼓励商品住宅项目带装修交付,支持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高品质项目优质优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