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程序你知道吗?
2022-05-20 10:55 购房网
据《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下称《试行通知》)一同发布的附件“购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操作细则”,针对市民购买房源所属类别(预售商品房、现售商品房)的不同,业务办理在程序上也有所差异。
一、预售商品房办理程序
1、职工支付购房定金并与企业签订《购房认购书》及《承诺书》。
2、携带材料到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
3、公积金中心审核材料,符合条件即录入公积金业务系统并出具业务受理回执,作为职工支付能力凭证并冻结资金。
4、企业在收到公积金业务受理回执单后,在15个工作日内与购房职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5、企业将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首付款收据(注明首付款实收金额,公积金预支付金额)送公积金中心备案,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将账户资金转入企业约定收款账户。
6、若出现退房解除合同情况,用于首付款公积金按约定退回至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现售商品房办理程序
1、职工支付购房定金并与企业签订《购房认购书》及《承诺书》。
2、携带相关材料到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
3、公积金中心审核材料,符合条件即录入公积金业务系统并出具业务受理回执,作为职工支付能力凭证并冻结资金。
4、企业在收到公积金业务受理回执单后,在60个自然日内与购房职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好《不动产权证书》。
5、企业将《商品房买卖合同》及《不动产权证书》送达公积金中心备案,公积金中心将款项转入企业在约定收款账户。